关于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清远市有关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清远市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加强广东学联学生会的理论学习和组织建设,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于3月下旬在清远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专题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3日
二、参会人员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须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清远市有关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清远市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代表。
三、行程安排
(详见附件1)
四、会议议程
(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参会人员: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
时间:3月22日(周三)14:30
地点:清远星谷二号会议室
1.第一议题学习;
2.专题学习《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
3.聘任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副秘书长;
4.审议通过《广东学联学生会2023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任务》;
5.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理论学习小组的决定》。
(二)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专题研讨会
参会人员: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清远市有关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清远市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代表。
时间:3月23日(周四)9:30
地点:详见附件2
1.与会人员就《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进行分组讨论;
2.与会人员就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改革试点进行分享和交流。
五、参会方式
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3),于3月17日(周五)18:00前通过下方腾讯文档提交回执(提交指引见附件4)。
(扫码提交参会回执)
六、会议要求
1.会议期间住宿、餐饮、会务、统一往返不收费,其他费用自理。原则上建议广州市内参会代表统一乘车往返。广州市外及市内增城区/花都区等较远地区参会代表可决定是否自行往返。如自行往返,相关费用由所在学校团委负责。
2.参会代表须携带个人生活用品、衣物,持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报到并办理酒店入住。未满18岁的参会代表可申请1名教师陪同参加会议全程。
3.会议期间严肃会风会纪,参会代表须着简式正装出席。参会代表须在参会回执中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报到途中及会议期间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4.会议内容重要,请参会代表准时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请所在学校团委协助做好学生请假、出校审批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参会代表按时报到。因不可抗力无法出席的,须出具所在学校团委书面证明,说明缘由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
附件:1.行程安排
2.分组安排
3.参会回执
4.参会回执提交指引
5.清远职教城平面图
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联 系 人:刘 鹏、李炫志
联系电话:020-87195615、020-87185614
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
联 系 人:潘天宇、张廷浩
联系电话:020-87195621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