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229 更新时间:2023/3/16 11:27:08

点击下载全文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清远市有关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清远市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加强广东学联学生会的理论学习和组织建设,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于3月下旬在清远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专题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3日

二、参会人员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须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清远市有关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清远市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代表。

三、行程安排

(详见附件1)

四、会议议程

(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参会人员: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

时间:3月22日(周三)14:30

地点:清远星谷二号会议室

1.第一议题学习;

2.专题学习《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

3.聘任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副秘书长;

4.审议通过《广东学联学生会2023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任务》;

5.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理论学习小组的决定》。

(二)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专题研讨会

参会人员: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清远市有关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清远市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代表。

时间:3月23日(周四)9:30

地点:详见附件2

1.与会人员就《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进行分组讨论;

2.与会人员就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改革试点进行分享和交流。

五、参会方式

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3),于3月17日(周五)18:00前通过下方腾讯文档提交回执(提交指引见附件4)。

图片1.png 

(扫码提交参会回执)

六、会议要求

1.会议期间住宿、餐饮、会务、统一往返不收费,其他费用自理。原则上建议广州市内参会代表统一乘车往返。广州市外及市内增城区/花都区等较远地区参会代表可决定是否自行往返。如自行往返,相关费用由所在学校团委负责。

2.参会代表须携带个人生活用品、衣物,持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报到并办理酒店入住。未满18岁的参会代表可申请1名教师陪同参加会议全程。

3.会议期间严肃会风会纪,参会代表须着简式正装出席。参会代表须在参会回执中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报到途中及会议期间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4.会议内容重要,请参会代表准时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请所在学校团委协助做好学生请假、出校审批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参会代表按时报到。因不可抗力无法出席的,须出具所在学校团委书面证明,说明缘由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

 

附件:1.行程安排

         2.分组安排

         3.参会回执

         4.参会回执提交指引

         5.清远职教城平面图


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联 系 人:刘  鹏、李炫志

联系电话:020-87195615、020-87185614


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

联 系 人:潘天宇、张廷浩

联系电话:020-87195621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