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2—2023学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的通知
各地市学联、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联学生会改革和建设,加强广东学联学生会的理论学习和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学联学生会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于4月下旬召开2022—2023学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27日(周四)19:00—20:30
二、参会人员
各高校(校区/校园)、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设分会场,全省各地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省内各高校校级、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会。
邀请各地市学联秘书长、各高校、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在校优秀学生骨干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程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主题授课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 刘宗宇)
(三)学习传达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山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吴霖霖)
四、参会方式
会议以线上直播形式进行(会议链接另行通知)。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1),于4月25日(周二)18:00前通过下方腾讯文档提交回执(指引见附件2)。
(扫码提交参会回执)
五、会议要求
1.会议以学校为参会单位,原则上一个学校一个参会账号。若有多个校区/校园分会场同时参会,须于4月25日(周二)18:00前填写多账号参会申请(附件3),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同时在线参会的账号数量。
2.请各地市学联秘书处、各高校(校区/校园)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积极组织本校学生骨干参与线下集体学习。
3.会议内容重要,请准时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
附件: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
2.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提交指引
3.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集体学习会多账号参会申请
联 系 人:张廷浩
联系电话:020-87185619、020-87185621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