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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和评选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5385 更新时间:2023/8/21 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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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学联、各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有关工作部署,巩固深化广东学联学生会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开展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的申报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申报对象

(一)各地级以上市学联;

(二)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佐证材料认定时间

2022年9月—2023年8月

四、支持范围

根据申报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评选若干精品服务项目,每个项目颁发证书。获评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的学生会组织,在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申报类型

引领思想成长类、帮助学业进步类、解决就业发展类、帮扶家庭困难类、促进身心健康类、助力社会融入类以及其它类别。

六、申报要求

(一)思想引领成效显著。坚持党的领导,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二)服务同学精准有效。聚焦广大同学的根本性需求(学业就业)、普遍性需求(生活交际)和迫切性需求(困难困惑),服务同学成长成才,能够有效助力学生会发挥服务引领功能。

(三)项目内容持续深化。已有一定基础,未来持续深化,且在2022—2023学年有开展,能够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备良好群众基础的精品服务项目。

(四)广泛发动分类申报。鼓励各学联学生会组织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填写申报表,其中高校、省直属中学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直接报送至省学联;地市学联和非省直属中学的申报工作由地市学联统筹,遴选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报送至省学联;省直中等学校学生会申报工作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筹,遴选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报送至省学联。

七、申报方式

2023年9月12日前,各单位需将所有申报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或2,多个项目申报表汇总至一个文件)和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包括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提交至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R0RnQ3lCS0F6e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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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报结项流程

(一)推荐申报。9月12日前,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9月15日前,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审核申报项目。

(三)项目初评。9月底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及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遴选一定比例的项目进入复评。

(四)项目复评。10月10日前,复评项目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项目评定。10月16日前,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精品服务项目建议名单并公布。

(六)项目深化。获得立项的项目应持续深化项目运作,定期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开展情况,主办单位结合报送信息进行考核评估。

(七)项目交流。10月—12月,主办单位将通过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展示交流会等方式广泛宣传立项项目。

(八)考核结项。2024年春季学期,立项项目提交结项报告,主办单位进行全面评估,对成功结项的精品服务项目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1. 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高校学生会、省属中学学生会版)

          2. 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地级以上市学联、非省属中学学生会版)

          3. 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校联系人:韦朝铭 肖艾琳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中学联系人:周俊成 王梓旭

联系电话:020—87184937

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