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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2—2023学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160 更新时间:2023/8/22 15: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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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学联、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广东学联学生会理论学习和组织建设,分享交流学生会组织改革建设、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经验成果,不断提升学联学生会的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于8月下旬召开2022—2023学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8月28日(周一) 19:00—20:30

二、参会人员

各高校(校区/校园)、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设分会场,全省各地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省内各高校校级、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会。

邀请各地市学联秘书长、各高校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在校优秀学生骨干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程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3.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效工作经验分享

4.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经验分享

5.广东学联学生会2023年秋季学期重点工作介绍

四、参会方式

会议以线上直播形式进行(会议链接另行通知)。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1),于8月25日(周五)18:00前通过下方腾讯文档提交回执(指引见附件2)。

参会回执报送二维码.png 

(扫码提交参会回执)

五、会议要求

1.会议以学校为参会单位,原则上一个学校一个参会账号。若有多个校区/校园分会场同时参会,须于8月25日(周五)18:00前填向各校对应联络员报备。

2.请各地市学联秘书处、各高校(校区/校园)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积极组织本校学生骨干参与线下集体学习。部分学校若未开学,可通过钉钉、QQ视频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转播,保证各二级学院参学和高校整体参学率不低于60%。会后将对未开学学校的参会情况进行抽查,请注意截图留存参会情况。

3.会议内容重要,请准时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缺席会议的,须在会后将情况说明、参会回执放至一个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提交至上述二维码。

 

附件: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

          2.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提交指引

 

联 系 人:肖艾琳、王梓旭

联系电话:020—87185619、020—87184937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8月22日